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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路街拍成风隐私如何保护 律师:未同意算侵权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0年08月11日作者:浙江在线-钱江晚报
谁都希望自己长得漂亮点,走在路上回头率高点,可是随着数码相机越来越普及,美女们发现,她们又多了一件烦恼事,那就是冷不丁地某个角落里就有一个镜头对着你在狂拍。

  更郁闷的是,保不准第二天在热门论坛上就会出现自己的“靓影”,让网友们评头论足。最最“杯具”的是,说不定还会被某些无聊的网友给“恶搞”了。
混搭MM,银泰门口被人追着拍

  李欢是杭州某大学的学生,拥有时尚触觉的她虽然没有LV、Chanel缠身,但是地摊货也能混搭出惊人的效果。

  漂亮的脸蛋,魔鬼的身材,再加上那种与犀利哥相抗衡的混搭风,让她成为了街拍爱好者的“宠儿”。

  但是,李欢却因此烦得要死。她说,很不喜欢那种被人偷拍的感觉,很没有安全感。可是又不能冲过去砸人家相机,只能尽量躲避。

  “很讨厌很讨厌,我遇到过一次被人发在摄影论坛上,还是同学告诉我的。”李欢说,“我又不是模特,他们想拍就找模特去,有什么权力随便拍我,还放到网上去。”

  可是,气归气,但也没办法。

  李欢说,肖像权难道不算是隐私,难道就没有法律保护他们么?
街拍GG:街拍是一门艺术

  “有些人会很抗拒,这些我都能够从镜头里看到,无论是眼神还是遮挡的手势,其实我和被拍者都挺尴尬的。”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廖天明是一位街拍爱好者,最近他的一个关于街拍的相册在校内网上很火。

  同样地,廖天明上传到网上的相册,也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,因为有被他的镜头拍到的美女不高兴了,“可能是我没把她们拍漂亮,要求我删掉。”
“可这是艺术!”

  杭州有个“街拍天天秀”的街拍团队,常常混迹于银泰、杭州大厦等潮人出没的地方,自称既不是摄影师也不是狗仔队。街拍是为了记录美丽,与人分享,用镜头留下杭州时尚的变迁。

  定点,定时,蹲守,拍久了,很多人也认识他们了。

  据说很多愿意上镜的MM还会故意花心思穿着打扮一番,凑到镜头前,摆个pose,风光一下。

  当然,大多数MM还是会迅速躲闪,扭头,或者拿包挡脸。

  在“街拍天天秀”的街拍团队中,有个街拍达人,网络人称“滚叔”,他的作品最受大家欢迎。

  拍了3年街拍的“滚叔”,遇到真正要求删掉的,只有两次。

  “碰到这种情况当然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。”他说。
律师:未经同意,算是侵权

  针对这个问题,记者采访了浙江斯玛特律师事务所的徐卫跃律师。

  “未经本人同意,以营利为目的的街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。但是,拍摄新闻事件或者公众人物在公共场合的活动则不属于侵权的范畴。”徐律师说。

  以现在流行的街拍来说,一般不存在“以营利为目的”,属于摄影者的自我爱好。

  那么,街拍爱好者怎么在法律范围内完成自己的艺术创作呢?徐律师说,关键是征得本人同意,并且以书面的形式加以保证。同时,他也表示,只要是在道德和法律的范畴之内进行拍摄,一般情况下被拍者是不会追究其法律责任的。